劳 动 争 议 调 解 处 理    劳 动 关 系 和 谐 稳 定

   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企业联合会章程第十一条:

    申请加入本会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    (一)自愿加入本会;

    (二)承认本会章程;

    (三)会员从事的专业或业务须与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相关;

    (四)单位会员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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